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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商前進印尼投資 留意四大法律風險
印尼為創造就業,今年起大幅放寬外資投資限制,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今(21)日提醒,赴印尼投資台商,須注意契約語言、股東責任、股份代持、跨國爭端等四項法律風險,充分了解當地法律規範,以確保自身權益、避免誤觸法令。
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張家健表示,過去印尼限制外國投資所有權比例的產業,諸如能源、建築服務、批發通路與某些零售業、交通,以及電信產業等,如今已經開放,台商在數位經濟、電商軟體開發、汽機車、五星與四星級旅宿業等,都具有相對優勢,這些產業也都在印尼開放優先投資的名單當中。
然而需留意的第一個法律風險,在於契約語言及契約效力,張家健表示,西雅加達地方法院曾判決,僅以英文書寫的貸款契約無效,違反印尼法要求應以印尼語言書寫的規定,因此契約無效。
張家健表示,台商若與印尼廠商簽訂契約,應以英文及印尼文雙語並陳,才能確保契約在印尼執行的法律效力,或於契約中明訂,當印尼文與英文語意不一致時,以英文為準來解釋契約內容,避免糾紛。
第二項風險為股東與董事責任,張家健表示,台商若擔任印尼公司之股東或董事,也應特別注意相關法定責任,股東若是被證明其個人直接或間接參與管理公司,則該股東也有可能要對公司所做的決策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三項風險為股份代持架構,張家健表示,以往有些投資人,可能會請印尼國民代為持有印尼公司股權,藉此規避外國投資限制,這個架構存在很大的爭議,還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,台商一定要謹慎處理。
第四項風險為跨國爭端解決,張家健表示,由於印尼法律並沒有採認外國法院判決的法源依據,因此即便台商在印尼以外的國家取得法院勝訴的判決,也無法在印尼要求法院強制執行。
不過張家健也指出,因為印尼是紐約公約的締約國,台商可以選擇新加坡或香港作為契約約定的仲裁地,未來若須跨國執行,比較有保障;相對而言,由於台灣並非紐約公約的締約國,在台灣仲裁取得有利的裁決,也未必能順利在印尼強制執行。
資料來源:程士華(2021)。台商前進印尼投資,留意四大法律風險。取自:經濟日報,產業熱點(2021年05月21日)。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12/54748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