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汶萊 Brunei

海外投資事業成立後,或已設有海外投資事業之業者,可直接以海外投資事業名義,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申請信用保證。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,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已訂有「新南向專案融資保證要點」,凡設立於新南向國家之僑、臺商事業,授信額度最高為200萬美元,另針對同一企業集團均設立於新南向地區之事業,則提高至250萬美元,保證成數最高八成。

海外信用保證基金-保證規章

聯絡人:藍科長
電話:02-2375-2961#17

聯絡人:劉經理
電話:02-2375-2961#18

電子郵件:service@ocgfund.org.tw

檔案下載:新南向專案融資信用保證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