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資料來源 : 經濟部投資臺灣入口網
Q1.外國投資人在印尼設立公司之最低資本額及實收資本(paid-up capital)?
A1.最低資本額要求:一百億印尼盾。實收資本額要求:至少需在印尼銀行存放投資資本額的25%。
Q2.外國投資人在印尼設立公司是否能100%獨資經營?股東規定?
A2.1. 外國投資人在印尼設立公司是否能100%獨資經營須依據投資負面表列規定。一般來說,生產製造業可以100% 獨資經營。
2. 外資公司必須至少要有2位股東,並無身分限制。
Q3.申請取得所有准證文件需要花多久的時間?
A3.若申請相關准證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完備,一般來說約需5至12個月(貿易公司約半年,工廠約1年)。
Q4.投資登記需要什麼文件?
A4.投資登記需要的文件:
自然人股東
1. 身分證( KTP ) 和稅籍編號影本( 若股東為印尼本國籍人士);
2. 外國人士護照影本( 若外資公司之股東為外籍人士);
法人股東
1. 若股東為國外公司,國外公司的英文公司章程影本( 若公司章程的原文非為英文,則必須由發誓譯者(Sworn Translator/公
證)來翻譯再經由駐台印尼辦事處認證) ;
2. 若股東為本國公司,本國公司章程( 含其歷次變更以及法務部公證函)和公司稅籍編號影本;
3. 相關主管機關之推薦函( 若投資於特殊行業,例如:採礦、財經等) 。
4. 營運或生產企劃:
a. 生產部門(Manufacture Sector) : 必須提供所有生產流程(Flowchart)以及說明和原材料的類型;
b. 服務部門(Service Sector):必須提供所有服務公司要做的活動以及服務產品的說明。
Q5.如何申辦公司?
A5.投資人可以自己申辦或請代辦公司辦理。
下列准證可以在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(BKPM)網站線上申請(Online):
1. 公司投資准證(Principle License / Izin Prinsip, IP)
2. 進口執照(Angka Pengenal Importir, API)
3. 永久商業執照(IUT)
4. 進口生產用機器及原物料免關稅(Masterlist)
另申請設立一般辦事處(KPPA)或貿易辦事處(KP3A)亦可在BKPM網站線上申請。
步驟如下:
1. 登入BKPM 網站:https://online-spipise.bkpm.go.id/
2. 按Account Registration
3. 選第1個選擇Licensing and Reporting (LKPM) for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/Domestic Direct Investment
4. 填寫表格,包含Email 以及電話號碼
5. 填完之後,在投資人的Email會收到帳號與密碼
6. 再回到BKPM 網站,使用收到的帳號與密碼進入
7. 開始申請設立公司投資准證(Principle License / Izin Prinsip)
Q6.設貿易(進口/經銷)公司是否可以100%外資?
A6.若設立經銷商公司(Distributor)者,外資持股上限67%(2016修訂前上限為33%) ,但是如果投資者設進口公司 (Import)可以100%,但進口商無法自行經銷產品。
Q7.印尼當地代理商或經銷商銷售進口產品前應辦理何種程序?
A7.當地公司必須向各別部會或機關登記後才允許銷售,例如食品或藥品,應向國家藥物食品管理局(BPOM)登記。
Q8.如何申請進口生產用機器及原物料免關稅(Masterlist)?
A8.向BKPM申請,外資公司必須先成立公司,接下來就是要申請進口執照(Angka Pengenal Importir / API),最後申請
MasterList。在申請Masterlist時須詳細填寫進口的機器。若文件備齊,BKPM會請申請人至BKPM面談,詢問技術、機器配置
等問題,確認申請文件完備後,原則上7個工作天可獲核發。
Q9.印尼勞工工時規定?
A9.根據印尼人力資源部No. Kep. 102/MEN/VI/2004法規,勞工工時為一週40個小時。說明如下:
• 每週工作6日者:週一至週五每天工作7個小時,週六5個小時,共計40小時;
• 每週工作5日者:每日8個小時,共計40小時。
*超過以上的工作時間就是加班時間。
一週3次輪班:
1. 第一輪:07:00 至15:00 (早班)
2. 第二輪:15:00 至23:00 (午班)
3. 第三輪:23:00至07:00 (晚班)
* 未滿18歲及懷孕的女性員工不得值大夜班(23:00至07:00)
** 女性員工在夜班工作時段,雇主有義務:
1. 提供營養餐飲;
2. 確保職場上之安全;
3. 提供接送交通給上下班於23:00至05:00之女性員工。
Q10.外籍員工申請工作簽證(Working Visa)的流程為何?
A10.不論印尼公司或外資公司要聘僱外籍幹部, 都要申請工作簽證(Working Visa),拿到工作簽證前必須要先取得工作證(IMTA) 。外籍幹部可停留時間多久要依據工作證,假設申請之工作證為1 年,工作簽證的時間就會與工作證的時間相同。流程:先取得工作證(IMTA)才能得到工作簽證(Working Visa),工作簽證(Working Visa) 可以停留多長的時間要看工作證(IMTA) 的時間。例如:某位專業技師取得工作證的時間為1 個月,他可取得的工作簽證(Working Visa)期限就會是1 個月,意謂他能夠停留在印尼1 個月的時間。
資料來源 : 經濟部投資臺灣入口網
Q1.泰國對於外人投資之規範及限制法規?
A1.泰國依據1999年「外人商業法」規範外人持股比例及企業所有權,並限制外人參與及從事42個產業別。該產業
別區分為3大類別:
第1類--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國人經營的業務:
1. 報業、廣播電台、電視台;
2. 種稻、果園、旱地種植;
3. 牧業;
4. 林業、原木加工;
5. 在泰領海、經濟特區內捕魚;
6. 泰藥材淬取;
7. 涉及泰國古董或具有歷史價值文物的經營及拍賣;
8. 佛像、缽盂製作或鑄造;
9. 土地交易。
第2類--涉及國家安全穩定或對藝術文化、風俗習慣、民間手工業、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業
務:
第1種:與國家安全穩定有關者
1. 生產、銷售、維修以下產品:(a) 槍械、子彈、火藥及爆炸物;(b) 槍械、子彈、及爆炸物有關配
件;(c) 武器、軍用船、飛機、車輛;(d) 一切戰用設備的零件設備等。
2. 國內陸上、水上、空中等運輸業,包括國內航空業。
第2種:涉及藝術文化、傳統民間手工藝者
1. 屬於泰國藝術、手工藝古董藝術品之買賣;
2. 木雕製造;
3. 養蠶、泰絲生產、泰綢製造、印製;
4. 泰國民族樂器製造;
5. 金器、銀器、烏銀鑲嵌、鑲石金器、漆器製造;
6. 涉及泰國傳統工藝的盤器、碗器、陶器製造。
第3種:對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造成影響者
1. 蔗糖生產;
2. 海鹽生產、礦鹽生產;
3. 食鹽生產;
4. 採礦業、石頭爆破、碎石加工業;家具、用品製作木材加工。
第3類--泰國人對外國人未具競爭力之業務:
1. 碾米業、米粉及其他植物粉加工;
2. 水產養殖業;
3. 營造林木開發與經營;
4. 膠合板、飾面板、刨木板、硬木板製造業;
5. 石灰生產業;
6. 會計服務業;
7. 法律服務業;
8. 建築服務業;
9. 工程服務業;
10. 工程建設,但不包括:
1) 外國人投入的最低資本在5億泰銖以上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、運用新型機械設備、特種技術和專
業管理等的公共設施、交通設施建設等;
2) 部會級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建設。
11. 仲介代理業,但不包括;
1) 證券交易仲介或代理、農產品期貨交易、有價證券買賣服務;
2) 為聯營企業的生產、服務需要提供買賣、採購、尋求服務的仲介或代理業務;
3) 為外國人投入最低資本1億泰銖以上的行銷國內產品或進口產品的國際貿易企業提供買賣、採
購、推銷、尋求國內外市場的仲介或代理業務。
4) 部級法規規定的其他仲介或代理業。
12. 拍賣業,但不包括:
1) 國際性拍賣業,其拍賣標的物件不涉及具有泰國傳統工藝、考古或歷史價值的古董、古物、藝
術品之拍賣;
2) 部級法規規定的其他拍賣。
13. 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產或農產品的國際貿易;
14. 最低資本總額少於1億泰銖的百貨零售業,或單店最低資本少於2,000萬泰銖;
15. 最低資本少於1億泰銖的商品批發業;
16. 宣傳廣告業;
17. 旅店業、不含旅店管理;
18. 導遊業;
19. 餐飲業;
20. 植物新品種開發及改良;
21. 除部會級法規規定的服務業以外的其他服務業。
二. 泰國於銀行及金融、保險、證券、電信、航空及運輸特別法規定限制外人投資持股比例及所有權。
Q2.泰國「外人商業法」規定外國人的定義為何?
A2.1. 非泰籍的自然人;
2. 未在泰國境內註冊登記的法人;
3. 在泰國註冊登記的法人,並有以下情形:
a) 具有第1項或第2項的人格,其持股或投資額達50%以上;
b) 註冊登記為有限合夥或普通合夥公司的非泰籍合夥人或經理人;
4. 在泰國註冊登記的法人,並具有第1項、第2項或第3項的人格,且持股或投資50%以上。
Q3.依泰國法令登記的有限公司,是否要求泰籍股東必須持股51%以上?
A3.不一定,倘若外籍股東持股超過50%以上,依據泰國「外人商業法」的規定,該公司的性質便視為外商公司,
將被限制禁止從事該法規定的第一類產業,或必須取得外商公司經營許可才能從事第二類或第三類產業。
Q4.泰國有那些營運項目限制外籍股東不能持股過半?
A4.泰國「外人商業法」限制外商從事的三大類產業,原則上外商不能持股超出49%;除了第二類產業,倘若能取
得泰國商務發展局(DBD)的許可,外國人得持股達60%以內,若能取得部長的許可則得持股達75%以內;第
三類產業,倘若取得泰國商務發展局(DBD)的許可,外商得持股過半或全數持股。(若外商能取得泰國投
資促進委員會BOI的許可,第二類及第三類的產業均得持股100%。)
Q5.外商公司的最低本額為多少?
A5.泰國「外人商業法」規定外商公司最低資本額如下:
1. 非該法限制外商從事的三大類產業,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要求為200萬泰銖;
2. 若為該法所限制外商從事的三大類產業,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要求為300萬泰銖。
Q6.在泰國登記公司股份是否須全數到資?
A6.有限公司是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來管理的,所有股份都必須全部發行,而且至少登記股份的25%需實際到
位,優先股和普通股股東都享有表決權,泰國法律禁止發行無面值股票,而且還規定發行面額至少為泰銖5
元,以及禁止實行庫藏股。
Q7.外籍人士是否能獨資經營店面,是否需要申請許可?
A7.必須向泰國商務發展局(DBD)申請,且經局長在外國人經商委員會核准下取得外商經營許可。
Q8.若無工作證在泰國開戶須具備那些資料?
A8.應備文件
1. 盤谷銀行:無工作證在盤谷銀行開戶的應備文件為護照、外管認證的資料。
2. 開泰銀行:護照、其他銀行六個月存證明、最低存款額為1萬泰銖。
Q9.泰國的關稅制度?
A9.泰國海關稅則規定從量或價徵稅,可至(http://www.customs.go.th/)查閱。
Q10.泰國東部經濟走廊(EEC)提供的投資優惠?
A10.1. 免企業所得稅最高15年;
2. 免進口關稅(進口研發及生產出口的原物料或機台);
3. 資金補助(投資、研發、創新或人力發展的目標產業);
4. 允許持有土地;
5. 允許租賃土地長達50年,並且可延長49年;
6. 個人所得稅15%(針對國際總部業務IHQ、國際貿易中心ITC、財務中心或區域研究及開發中心);
7. 一站式服務(OSOS)便利投資;
8. 工作許可證效期長達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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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外國投資人在菲律賓設立公司最低資本額要求?
A1.1. 分公司稅負以菲國所得為稅基,最低登記資本額為20萬美元(高科技科產業或僱用50位以上之直接勞工者可降低實收資本額
至10萬美元),出口企業則不受最低資本額20萬美元之限制。
2. 子公司稅負則以全部國內外所得為稅基,最低登記資本額為5,000披索
3. 辦事處最低資本額為3萬美元,不得從事營利事業
Q2.外國投資人在菲律賓設立公司是否能100%獨資經營?股東規定?
A2.除菲律賓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另有規定外,外國投資人在菲設立公司一般可100%獨資經營。
Q3.如何申辦公司?
A3.在菲律賓設立公司需於菲國證券管理委員會(SEC)辦理登記,並向國稅局(BIR)及地方政府(LGU)等單位取得相關之繳稅憑證
(TIN)及各項許可。可上菲律賓官方投資網站瞭解更多資訊investphilippines.gov.ph/settingup/registering-a-business/。
Q4.申請取得所有准證文件需要花多久的時間?
A4.若申請相關准證的所需文件完備,一般來說約需至少一至三個月。
Q5.投資登記需要什麼文件?
A5.在菲設立據點,依據不同公司型態整理所需文件如下:
登記為本地企業
• 公司名稱申請表
• 外國投資人申請表
• 投資人簽證或護照
• 投資人履歷
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
• 身分認證文件(Name verification slip)
• 合夥章程(Articles of Partnership)
• 政府機關核准文件(如有需要)
登記為外國公司
分公司
• Form F103
• 身分認證文件
• 母公司董事會在菲創辦分公司授權書副本
• 財務報告
• 章程
• 匯款證明
辦事處
• Form F104
• 身分認證文件
• 母公司董事會在菲設立辦事處授權書副本,
• 財務報表
• 章程
• 匯款證明
Q6.可否購買菲國土地? 土地可租賃多久?
A6.外國人不得在菲購買土地,僅有菲方人士所有權超過60%的公司可購買菲國土地。外國人可在菲購買公寓(condominium) 、
擁有建物(building)及簽訂長期土地租賃契約,菲律賓的土地最長可租賃50年,可續簽25年。
Q7.設立零售公司是否可以100%外資?
A7.菲律賓零售貿易企業允許100%外資:
外資持股100%之零售業應a.實收資本額250萬美元或以上且每間分店資投資額不小於83萬美元;或b.從事高端奢侈品,則每間
分店之實收資本額不小於25萬美元。
Q8.菲律賓企業所得稅稅率?
A8.菲律賓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30% (部分被動性收入的稅率可能有所差異)
Q9.申請進口生產用機器及原物料是否有關稅減免?
A9.部分經濟特區有對在當地註冊的企業(PEZA-Registered EconomicZone Enterprises)提供進口稅項的減免優惠,包括原材
料、資本性設備、機器設備及零部件等。
Q10.菲律賓勞工工時規定?
A10.菲國賓勞工正常工時為每天工作8小時,得連續工作6天,第7天為休息日。工作超過8小時仍須工作時,須支付正規工資外加
至少25%之加班給付。於休息日、星期日、假日及特定假日工作時,須支付正規工資外加至少30%之加班給付。倘休息日亦
為特定假日須工作時,須支付正規工資外加至少50%之加班給付。工作滿1年,每年得享5天有薪休假。薪資由公司決定,但
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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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 外國投資人在越南可以什麼形式進行投資?
A1. 可以採用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,包括:
直接投資
-成立新的法人實體,主要指直接投資設立子公司
-透過合約進行投資如下:
• 與當地或外國其他投資人簽訂商業合作合約
• 與越南政府機構簽訂公私部門夥伴關係(PPP) 合約(例如,興建– 營運– 移轉(BOT)、興建– 移轉– 營運(BTO)、興建– 移轉(BT)
等協議)。
-買入現有實體的股份/資本進行投資,也就是透過收購或併購的方式。
間接投資
-買入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、股票、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
-透過證券投資基金
-透過其他中介金融機構而進行投資
Q2.外國投資人在越南可以設立什麼形式的商業據點?
A2.可以設立代表處、分公司或成立法人實體,分別說明如下;
-代表處
有意在越南投資或經商的外國組織,初期設立的據點通常是代表處。就法律層面而言,代表處是外國企業實體的附屬單位,在
越南法律許可的範圍內,可以調查市場、從事若干商業推廣活動,惟不得參與「直接營利」的活動。
-分公司
外國組織在越南設立商業據點,越南僅允許特定行業設立分公司,例如壽險以外的保險、銀行、證券、基金管理、旅遊業。
-法人實體
取決於所在行業、投資人人數、實體是否計畫於越南當地上市等因素,外國實體可以在越南設立責任有限公司、股份公司或合
夥公司。實務上外資投資最常見的形式為設立責任有限公司。
Q3.外資企業可以在越南提供管理諮詢服務嗎?條件為何?
A3.可以,外資企業證明其財務能力、實務經驗等,並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准,就可以在越南提供管理諮詢服務。在實務上,已經有
許多外國企業在越南取得核准。
Q4.外資企業可以在越南從事製造活動嗎?條件為何?
A4.可以,越南政府鼓勵外資企業從事生產製造活動,除毒品、違禁藥品、煙草及其他政府禁止之項目。
外資企業證明其財務能力、實務經驗等,並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准,就可以在越南經營此項業務。
主管機關會考量整體都市規劃以決定是否核准,目前欲於越南從事製造活動一般都必須設立於工業區內。
Q5.外資在越南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要求為多少?
A5. a. 除部份特定行業(例如銀行、房地產、航空、審計等) 外,外資在越南設立公司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。
b. 實務上,主管機關通常可接受的資本額是200,000美元,例如從事越南當地分銷的貿易公司。另外,越南申請設立公司時需
要提出投資計畫,該項計畫內會就營業及生產規模加以說明,因此主管機關會要求投資計畫的資本額應該與投資計畫的內
容相當。
c. 此外,申請設立登記時需要證明其財務能力,通常係外資提交最近的財務報告來證明企業財務能力,亦可以由母公司、關係
企業或金融機構提出承諾書,或者由金融機構提供擔保等方式。
d. 投資計畫內需記載兩項與資本相關的資料,分別為計畫資本與註冊資本。計畫資本係指投資計畫整體所需要的資金,註冊
資本則為計劃資本中由股東出資的部分(即為公司之資本額),不足的部分可以由銀行借款及或外債來補足。(例如,整項投
資案之計畫資本為1000萬美元,其中股東出資的註冊資本為600萬美元,其餘400萬美元則向銀行借款,而600萬即為公司
之資本額,其餘400萬則為銀行借款)。值得注意的是,註冊資本有資金到位之法定期限(法定期限請詳Q9),但計畫資本並
無強制資金到位期限的規定。(例如,整項投資案之計畫資本為為1000萬美元,股東出資600萬美元部分需要在90天內到
位,但是其餘400萬美元並無到位之期限規定),因此企業可以更有彈性地規畫資金。
Q6.外資企業申請登記設立後,應於何時將資金到位?
A6.外資企業設立登記時,應在經越南政府許可的銀行開立投資資本帳戶,並經由此帳戶投入資金。外資應於登記設立起90天內匯
入資金,可以採一次到位或者分期付款。
如上所述,資本到位期限屬於註冊資本的到位並非計畫資本的到位時限。
Q7.外資企業在越南的最長經營期限為何?
A7.現行法令不限制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期限,但外商投資企業的各項投資項目都有一定期限。一般而言,投資登記證所列投資項
目的最長期限為50年,特殊核准的案件則可延長至70年。
Q8.外商投資企業在越南許可的營業項目有哪些?
A8.在越南,企業可以進行法律未禁止的商業活動,但必須向主管機關註冊或核備所從事的業務活動。外商投資企業的業務活動將
在投資執照上予以註明。並僅能進行公司註冊許可證所載的業務活動。在經營過程中,企業如果要新增或變更營業項目,亦須
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或核備。
Q9.從事出口加工的企業可以同時進行貿易活動嗎?
A9.雖然法律對出口加工企業可進行的活動沒有明確限制,但是主管機關對外商投資企業註冊非製造活動(如貿易活動)會有一定的
限制。例如,如果出口加工企業的企業登記進行貿易活動(即在越南進口貨物),則需要在出口加工區外設一個分支機構進行
交易/分銷活動,會計帳紀錄上需將貿易活動有關的收入及費用分開,並將貿易商品和加工出口區的製成品分開等。
Q10.外國人(個人)在越南是否可取得土地產權?
A10.現今越南現行土地法規定,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;故任何外國個人不得擁有土地所有權(產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