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屆臺灣與印尼農業合作諮商會議在臺召開 兩國同意在印尼建立綜合農業示範區等多項合作計畫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印尼農業部於6月28日在臺北召開「第3屆臺印尼農業合作諮商會議」,雙方就多項農業合作與產業鏈結計畫達成共識,包括植物品種權保護、熱帶果樹種苗產業發展合作、青年度假打工、稻米倉儲及乾燥設施農機合作等,會中更簽署「綜合農業示範區計畫」及「萬隆地區強化農企業培育發展計畫」等2項行動計畫合作綱要,將透過在印尼建立農業示範區,引進臺灣優良農業資材與農業機械,以及農企業經營管理與農民組織等經驗,協助印尼發展農業,達到互利互惠目標,落實推動新南向政策。
農委會表示,印尼是我國新南向政策的重要目標國家,為落實推動「區域農業發展」旗艦計畫,我國與印尼經過多次協商,將透過在印尼建立綜合農業示範區的方式,導入臺灣優良肥料、農機、種苗,以及農業經營管理技術,再藉由示範效果的複製,協助印尼擴大發展農業與改進農民生活,同時也提升我國農業資材與農業機械在印尼的銷售實績,創造兩國雙贏。
臺灣與印尼自2016年簽署「臺印尼農業合作協定」以來,每年透過召開農漁業合作會議,推動多項農業合作計畫、交流農業發展經驗,以及解決雙邊農產貿易關切議題。此次在臺北召開「第3屆臺印尼農業合作諮商會議」,兩國深入討論農業政策、農業技術合作、畜產技術合作、全面性農漁業技術合作及農產品市場進入等多項議題,並同意包括建立農業示範區在內等多項農業合作與產業鏈結計畫,將進一步增進臺印尼兩國雙邊農業貿易、強化雙方農業科技研發及合作,並促進兩國農業產業鏈結。